文/吕宗清 姚勇军 水木清
千万富翁“冷处理”糟糠妻,对妻子和孩子不闻不问。分居五年半后,在妻子提出离婚时,千万富翁以“自己无过错”为由拒绝分割财产。此时,一名关键证人突然出现在法庭上,证明千万富翁“有婚外情过错”。最终,千万富翁必须支付2000万元为离婚“买单”。
令人称奇的是,证人竟然是千万富翁的情妇的保姆,而这情妇有恩于她。这保姆为什么会“反水”作证?在她“背叛”恩人的背后有着怎样的隐情?
难以接受:
恩人雇主竟是“第三者”
今年45岁的张元英是四川省达县人。2001年2月,她和丈夫林锐所在的乡镇企业倒闭了,夫妇俩一起到重庆谋生。由于没有本钱和技术,他们只能在建筑工地打零工,很累,收入又低。
2001年5月的一天,满脸沧桑的张元英跑去重庆劳务市场,想找一份相对轻松的保姆工作,但等了半天也无人问津。她背起包袱准备打道回府,这时,一个30岁左右的女人叫住了她。
这女人名叫王倩,是四川省乐山市商人,到重庆投资房地产项目。王倩打扮时尚,皮肤白皙,很有几分姿色。她简单询问了张元英几句,觉得张元英老实本分,当即把张元英带回了家。
王家是一座200多平方米的小别墅,装修得富丽堂皇,各种现代化家电一应俱全。张元英在王家干活很卖力,把一切收拾得井井有条,她做的一手正宗四川家常菜让王倩赞不绝口。王倩对张元英很随和,经常找张元英聊天。两人关系很融洽。
有一个名叫马明强、40岁左右的男人经常出入王家。王倩告诉张元英:“他是千万富翁,做大生意的。”还说马明强是她的男朋友。张元英感到很纳闷:王倩为什么要我对外人说马明强是她的表哥呢?
2004年9月,张元英的大儿子考上大学,但夫妇俩借遍了所有亲戚也没能凑齐6000元学费,张元英因此万分焦急。王倩听说后主动拿出6000元交到张元英的手里,说是预支一年工资,解了张元英的燃眉之急。为此,张元英非常感激王倩。
11月的一天,林锐在建筑工地挑砖时晕了过去,送到医院后被查出患上胃癌。医生告诉张元英:“你丈夫必须马上做胃部分切除手术,这样才能挽救生命。”为了省钱,林锐转院回到老家达县。但即使是在老家,他的前期抢救费用还是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张元英一筹莫展,心急如焚。王倩听说后专程跑到达县,给张元英送去2万元救命钱:“这钱你们先用着,不够再找我。”张元英感动得泪流满面:“你的大恩大德,我一辈子也报不了……”
丈夫获救了!张元英对王倩感恩戴德,做事时更加卖力。所有到过王家的人都对她赞不绝口,说王倩找了个难得的好保姆。
2005年7月20日下午,张元英正在收拾房子,一个中年妇女敲开了王家的大门。来人自称是韩艳,马明强的妻子,要找马明强和王倩。韩艳面色蜡黄、形容憔悴,寒酸的衣着实在让人无法相信她就是千万富翁的妻子。张元英愣了一下,说:“主人不在家,我是保姆,无权让你进来。”韩艳流着泪说:“大姐,我是苦命人哪!”她随后的一席话让张元英震惊不已。
原来,1992年底,27岁的马明强与小他两岁的韩艳结婚。次年8月,他们有了儿子。当时,马明强在重庆北碚某燃气具公司担任副经理,韩艳在家里带孩子。10月,与上司发生矛盾的马明强辞职了,他和别人合伙开了一家装饰公司。经过几年打拼,马明强的事业如雪球般越滚越大,如今他已拥有包括房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在内的四家公司的股权,是千万富翁。钱袋鼓了,志满意得的马明强经常涉足声色场所,夜不归宿。韩艳苦口婆心地规劝他,但得到的是拳脚相向。从2000年初起,他们开始分居,夫妻关系降至冰点。不久,马明强借口外出发展,再也没有进过家门。分居的这几年,马明强“神龙见首不见尾”,韩艳找了很多次都没有找到他。这次是熟人帮忙,韩艳才好不容易找到了马明强情妇的家。
张元英愣住了,她完全没有想到王倩的“男朋友”会是有妇之夫、王倩会是“第三者”。
“除了偶尔给点钱儿子读书外,马明强对家里基本是一毛不拔。我最近得了肺病,四处借不到钱,无法住院,只能打些针消炎。我和儿子已经走投无路了。”韩艳一边哭诉一边拿出病历给张元英看。
有过无钱治病惨痛经历的张元英油然生出同情感,说:“他们今天不一定回来,你找准时间再来吧。”说着,她把王家的电话号码告诉了韩艳。
韩艳问:“我想和马明强离婚,你能帮我作证他有婚外情吗?”
张元英不假思索地点点头,但随即又慌忙摇头。
韩艳走后,张元英心里闹腾开了:自己到底该不该帮韩艳?如果不帮,韩艳实在太可怜了;如果帮,又怎么对得起有恩于自己的王倩呢?那天晚上,她失眠了。
作证又推翻,
她在心灵悬崖上徘徊
第二天,王倩回到家里,张元英把韩艳来过的事告诉她。王倩轻蔑地一笑:“那女人我见过,又老又丑。哼,她居然找到我这里来。如果她再来,你千万别开门。”张元英很吃惊王倩作为“第三者”的理直气壮,她想为韩艳说些什么,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2005年7月24日,王倩让张元英准备丰盛的晚餐,说马明强要来。不一会儿,韩艳打来电话,对张元英说:“大姐,我知道你是好人,如果你能帮我作证,我会一辈子感激你!”张元英慌忙说:“不行不行,我拿了王倩的工资,不能‘吃里扒外’!”说完“啪”的一声挂断了电话。
晚上,韩艳找上门来。张元英把她让进屋子里,想让她和马明强好好谈谈。马明强和王倩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看见韩艳走进来,他们吓得站了起来。韩艳没有大吵大闹,只是语气悲凉地说:“马明强,我是来和你离婚的。分居五年,我们早已没有了夫妻之实。”马明强态度恶劣:“离婚?你是想要钱吧?告诉你,钱都是我赚来的。离婚可以,要钱没有!”王倩在一旁冷笑:“哪来的怨妇?张姐,快给我赶出去!”张元英看了看王倩,又望了望韩艳,没有动手。
“五年来,你在外面花天酒地,对我和儿子不闻不问,你还算是男人吗?当年我是怎样支持你创业的,你全忘了?你的良心被狗吃了……”韩艳越说越伤心,大叫一声向马明强扑过去。马明强顺手抓住她的头发,把她甩到地上。张元英下意识地去扶韩艳。王倩提高嗓门嚷道:“张姐,把这个女人拖到外面去!”张元英却说:“她有肺病都没钱治,别为难她了。”
王倩和马明强把哭泣的韩艳拖到门外,“砰”的一声关紧大门,任由韩艳在门外号啕大哭。王倩气呼呼地呵斥张元英:“你是怎么回事?居然帮外人说话!”张元英嗫嚅道:“我,我看她太可怜了……”马明强指着张元英对王倩说:“你看看,这就是你请的保姆。她简直是吃里扒外!”王倩连忙打圆场:“算了算了,张姐就是心肠软。”
韩艳离去后,马明强对王倩说:“我不能离婚,否则分割财产时我会吃大亏。”王倩表示赞同:“现在你和我在一起,按现在的《婚姻法》,你是过错方,肯定要吃亏。”他们的话让张元英有些明白了:韩艳让她作证,是想要回正当权益。张元英寻思,如果万一真的要作证,从良心上说,自己绝不能推辞!
8月25日,韩艳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她在诉讼状里称:马明强与第三者同居,长期不回家,对家庭不尽责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本人要求离婚;因丈夫对婚姻的解体存在较大过错,要求在财产分割时多分一些财产。她所列举的证据表明,马明强的总资产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北碚区法院委托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马明强拥有股权的四家公司进行资产评估,最后得出的结论是,马明强拥有的资产与韩艳提供的数值相符。马明强则向法官声称,他经常不回家的原因是忙于事业,夫妻感情并未破裂,而与第三者同居是子虚乌有。这一官司,由于韩艳拿不出马明强出轨的证据,法院驳回了她的请求。
晚上,王倩让张元英做了一桌好菜,说是庆功。饭桌上,马明强和王倩开怀痛饮。马明强说:“那女人想分我的财产,真是白日做梦!她一个子也拿不到!”王倩得意地大笑:“对!亲爱的,等我们再大赚几笔,就移民到澳大利亚定居,过神仙般的日子!”张元英听后仿佛吞下绿头苍蝇,浑身不是滋味,她悄悄打电话告诉韩艳:“马明强和王倩可能转移财产到外国,你要小心!”
10月14日,张元英正在收拾房间,派出所民警敲开了王家的大门,要对辖区内的人口进行调查。张元英灵机一动,故意说出王倩和马明强非婚同居的事实。民警将她的话形成笔录,让她在笔录上签字。之后,张元英打电话把这事告诉了韩艳,韩艳对她千恩万谢。
韩艳的代理律师在向法院递交的证据清单中赫然列出张元英在派出所的笔录证据。
代理律师提醒马明强,张元英在派出所的笔录将把他置于非常不利的境地。马明强气得对王倩大喊:“这个保姆真是鬼迷心窍,辞退她吧!”
随后,律师建议马明强以诽谤为由将张元英告上法庭,通过法院判决来否定张元英的笔录。律师同时建议,暂时不要惊动张元英,因为她在派出所的笔录必须通过她自己的嘴来否定才有效力。
12月6日,法院开庭审理马明强诉张元英诽谤案。开庭前,王倩对张元英许诺,如果张元英在法庭上承认自己诽谤了马明强,就不用赔偿任何经济损失,同时加薪300元。马明强则在一旁说,张元英指证他与王倩非法同居,严重影响了他的对外形象,影响了他的生意,他不得不通过法律程序挽回影响。他又许愿:只要张元英承认自己说的是假话,他就回到韩艳身边,与韩艳一起过日子。在王、马二人的强势威逼下,极度恐惧加上没有多少法律知识的张元英,违心地承认自己向民警讲的是假话。于是,法庭调解成功。
2006年1月17日,法院公开审理韩艳诉马明强离婚案。在法庭上,马明强胸有成竹地出示法院的调解书。法官据此判决不准离婚。
万念俱灰的韩艳在大年三十晚一口气吞下80片安眠药,幸亏被人及时送往医院才抢救过来。
女人最懂女人,
大义保姆不昧良心法庭作证
为了稳住张元英,王倩把她继续留在身边。每次张元英提出辞工时,王倩都极力挽留,她不但给张元英加了300元工资,还不断施以小恩小惠。张元英考虑到丈夫治疗需要钱,只好留了下来。王倩又软硬兼施:“张姐,你要记住,有我吃的,肯定少不了你那口。但是,假如马明强打输了官司,我们就得赔钱,那就请不起你做保姆……”张元英听后矛盾极了:想到王倩的恩惠就不打算出庭作证,想到自己“助纣为虐”就烦躁不安。这种矛盾的心理把她折磨得寝食难安。
2006年2月20日,韩艳的代理律师把张元英叫出王家,了解到马明强和王倩逼她推翻证言的实情。接着,律师告诉张元英:韩艳一病不起,几乎患精神分裂症,“现在只有你能救韩艳了,韩艳和孩子今后的生活好与坏,就在你的一句话”。张元英沉吟半晌才说:“我也有难处啊!王倩待我不薄,至今我还欠她两万多元。从人情上说,我不该背叛她。”
这一整天,张元英做事心不在焉,韩艳哭泣的脸庞和马明强冷酷的模样交错出现在她的脑海里,王倩平日对她的好也一一浮现出来。她觉得自己的心灵正在经历一场激烈的厮杀。
晚上,王倩回到家后问:“张姐,白天是不是有人找过你?”张元英承认韩艳的律师找过她。王倩威逼利诱:“张姐,这几年,要是没有我,你们家恐怕早已家破人亡……如果你做得好,我借给你的钱就一笔勾销。你自己掂量掂量吧……”张元英是贫寒家庭的顶梁柱,丈夫还等着钱治病,儿子读书花费很大,而这些钱都要靠她做保姆挣回来,一旦她失去工作,家就垮了。想到这里,她一边抹泪一边自言自语:“算了,我不再掺和这件事情。”
第二天一大早,张元英出门买菜,看见韩艳的律师在不远处等着她。律师开车把她带到位于北碚区的韩家。
韩家的简陋和王家的堂皇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韩艳躺在床上打点滴。律师说:“张大姐,你能相信这就是千万富翁的妻子吗?韩艳现在打点滴的钱,还是我们几个律师凑的。”张元英听了很难受。
随后,张元英又听到街道办事处的一位大妈气愤地谴责马明强,说韩艳目前这种生活状况完全可以申请低保,但她丈夫很有钱,社区工作人员没办法帮她。张元英感到十分震惊,她一下子忘了自己的处境,当即同意出庭作证,帮韩艳打赢这场离婚官司。
4月13日上午9时30分,法院开庭审理韩艳请求离婚案。在法庭上,马明强巧舌如簧,把离婚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他声称:他与韩艳长期分居确实是因为忙于事业,他们的婚姻没有“第三者”,韩艳主动提出离婚并且一再坚持,他不同意将自己辛苦创下的财产平分给她。
法庭辩论时,当事人及双方代理律师唇枪舌剑互不相让。这时,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张元英低着头走进法庭。马明强惊呆了,铁青着脸狠狠地瞪着张元英。
“我证明马明强与我的雇主王倩是情人关系,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好几年。2005年12月6日的法庭调解书内容不实,是我在马明强和王倩的威迫利诱下说了谎。”张元英的话犹如重锤敲击马明强的神经。马明强气急败坏,几乎跳起来。
随着韩艳的代理律师出示一份份有力的证据,马明强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
法庭经过审理认为,张元英作为照料王倩生活起居的保姆,与王倩接触密切,了解王倩的日常生活状态,她的证言具有极高可证性,因此对她的证言予以采信。法庭还认为,根据这一证据的内容和效力,虽不足以证明马明强与王倩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足以认定马明强行为不慎,影响、伤害了他与韩艳之间的夫妻感情。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马明强给予韩艳2000万元补偿,在判决生效之日起90天内给付;四家公司的股权仍归马明强所有;有关案件费用,马明强负担170万余元。就这样,一场让人瞩目的离婚官司暂时告一段落。
当天下午,张元英收拾包袱,在王倩的谩骂声中离开了王家,回到达县老家。
宣判后,马明强不服,表示要上诉。而王倩已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张元英归还欠款。
家人对张元英出庭作证非常不满,亲人的冷眼和官司缠身,让张元英陷入了苦闷和惶惑。不过,在接受采访时,她平心静气地说:“我不后悔!我对得起自己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