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钟 胜 方晓德
2006年3月30日,成都市40岁妇女熊智萍惊闻噩耗——丈夫胡旭东在开出租车时遭歹徒劫杀,身中九刀不幸身亡。
悲痛之余,熊智萍向出租车公司提出了工伤索赔。然而,出租车公司拿出胡旭东生前签下的承包经营合同,言之凿凿:按合同规定,公司对司机的伤亡不负任何责任。
熊智萍想不通:丈夫在承包出租车的三年间,向公司缴交了10多万元的各种费用,而丈夫又是在工作期间遇害的,为什么无法得到赔偿?虽然成都的的哥的姐与出租车公司签订的都是这样的合同,也没有人拿到过工伤赔偿,但熊智萍还是决定,为了死去的丈夫,也为了自身的权益,勇敢挑战“霸王条款”。
深夜遭遇劫杀 的哥身亡伤痛家人心
2006年3月30日凌晨2时许,家住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9号大院的熊智萍突然从睡梦中惊醒:丈夫胡旭东怎么还没回家?往常,开夜车的丈夫都是凌晨1时左右就回家了。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电话突然响了,是跟胡旭东一起开车的搭档打来的,语气急促:“嫂子,你快找找胡旭东所用手机的发票和包装盒,找到了就拿到青龙警署。胡旭东出事了。”
“青龙警署?”熊智萍还没回过神来,对方已经挂了电话。心头乱成一团的熊智萍顿时没了主意,她急忙给丈夫的弟弟、好朋友打电话,几个人立即赶往青龙警署。在警署,熊智萍并没有看到丈夫,她的心一下子抽紧了。她逮住前来接待她的警官,着急地问:“我老公呢?我老公出什么事了?你们把他关在哪里了?”
警官急忙安慰熊智萍:“嫂子,没什么事。你过来,我要和你单独聊聊。”在警署的会客室里,警官耐心地询问熊智萍,你们是怎么认识并结婚的?你们感情怎么样?他晚上这么迟没回家你都没有打个电话问问?
熊智萍没有心思跟警官聊天,她急切地说:“警官,我老公到底怎么了?”
“胡旭东被人劫杀……已经死了。”“啊……”熊智萍只觉得天旋地转,“死了?不可能!不可能!”她冲过去抓住警官,大叫道,“你们把我老公藏在哪里了?我要我老公……”
43岁的的哥胡旭东的确死了。经警官证实,3月29日晚,胡旭东在成都市熊猫大道通往石岭公墓的一条小道上遭遇劫匪袭击,手机和车上的零钱被抢走,他在和对方搏斗的过程中身中九刀,因流血过多身亡。
想着昨天早上出门还是好好的人现在已经不在人世,熊智萍悲痛欲绝。从青龙警署出来,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还没有走进家门,刚听说此事的弟媳已经大哭着扑进了她怀里:“嫂子,是我害了大哥呀!如果不是我介绍他去开出租车,大哥就不会出事了!”妯娌抱头哭成一团。
原来,2003年胡旭东在一家汽车厂下岗后,跑过销售,做过小买卖。由于他性格沉闷,不善与人交际,有多大的委屈、困难都埋藏在心底,工作总是干不长久,家庭经济一时陷入困境。这让熊智萍又气又恼,夫妻俩时常冷战。
这时,弟媳给熊智萍“支招”说,大哥不是会开车吗?要不去开出租车吧?现在正值“非典”,很多的哥不愿意跑车,正好可以承包到车。
胡旭东心动了,他立即联合另一名的哥,一起向四川省兰达实业总公司出租汽车分公司(以下简称兰达出租车公司)承包了一辆出租车。要承包一辆车,先要一次性向公司缴纳承包金12.9万元和风险保证金5000元。分摊下来,每人要交大约6.7万元。而当时家里只有4万元的“买断工龄费”,面对两万多元的缺口,夫妻俩心急如焚。
关键时刻,还是婆婆拿出了1万多元积蓄,弟媳又慷慨解囊1万多元,总算凑够了承包费。2003年4月28日,丈夫和兰达出租车公司签订了五年的承包合同,顺利承包了一辆出租车。谁知跑车还不到三年,竟然出了这样的事。
工伤索赔遭拒 执著“的嫂”不服气
胡旭东出事的第二天,兰达出租车公司领导送来3000元慰问金,还带了一句贴心的话:“有什么困难你尽管提,公司一定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积极解决。”
办理了胡旭东的丧事后,熊智萍开始认真思考今后的生活,一边想一边掉眼泪:女儿读初三以来,她就没出去工作,在家相夫教子,丈夫是家里的顶梁柱,他走了,这个家只有靠自己撑起来了;可孩子还在读书,教育费用就是一笔不小的负担,既要负担母女俩的生活,又要积攒教育费用,自己一个没有一技之长的40岁女人能行吗?她心里真是没底。现在唯一能指望的就是得到一些补偿,缓解一时的经济紧张。于是,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她拟出了一份包括子女择校费、工伤赔偿在内的17万元的赔偿清单,送到兰达出租车公司。
公司负责人拿着这份清单看了好半天,然后指着上面一笔1.5万元的子女上学择校费,问熊智萍:“难道这笔钱也该公司赔偿?”熊智萍叹了一口气,十分难为情地说:“孩子的学习成绩不好,这笔支出看来是少不了啦。她父亲在的时候,这笔钱肯定是父亲出,现在她父亲出事了,不该公司出该谁出呢?”
公司负责人听了,也没多说什么,叫人拿出当初胡旭东签下的《出租汽车承包经营合同》对熊智萍说:“合同已说明,胡旭东与公司的关系是承包经营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提工伤赔偿肯定是行不通的。而且合同上明确规定,的哥出了事,公司概不负责。我们给了3000元慰问金、免除了一月规费2610元(5100元月承包费加120元聘驾管理费的一半),加上出殡时租车花去的几千元等,公司已经先后用去了1万余元。出于人道,我们还会考虑给一些赔偿,但我们公司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用一分钱都必须经过上级部门的同意。”
在公司碰了软钉子出来,熊智萍心里很不是滋味。她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想:正是因为丈夫的英勇搏斗,劫匪才未能将车抢走,光是出租车就值好多万,丈夫可是舍命保护公司财产啊!而且丈夫是在开车期间出的事,那就相当于在上班期间出的事,作为死者家属,向公司提出工伤索赔,难道错了吗?
吃了晚饭,熊智萍找出胡旭东和公司签订的那份《出租汽车承包经营合同》仔细阅读起来。按合同规定,胡旭东和另一名的哥除了在进行承包时必须一次性向兰达出租车公司缴纳承包金12.9万元和风险保证金5000元之外,在承包期限的前四年内,还必须每月向公司缴纳承包费5100元;最后一年每月缴纳3300元;同时,接受公司的管理。交了这么多钱,合同却规定“一切事故的伤亡,将限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保险公司有关条例办理,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而且车辆保险以及主驾、聘驾的社会保险等由乙方自己承担办理。
“这明明就是霸王条款!依照这样的合同,我们当然扳不过出租车公司。”熊智萍不禁悲从中来。当初,为了生计,就是这样苛刻的条件,丈夫还削尖脑袋往里钻。记得承包出租车不久,丈夫就不好意思地对她说:“我的驾照作废了,怎么办?”熊智萍听了大为惊讶:“12分呀,这么快就扣完了?”原来,为了承包出租车欠了一身债,这给了胡旭东很大的压力,急于挣钱的他多次违章载客,每次都被交警逮了个正着,12分很快就没了。
熊智萍听了又气又恨:“家里目前是很困难,可你也不能以违反交通法规的方式来挣钱呀!你看你,现在得重新学习领证,还得请人帮你开车……得不偿失!”丈夫憨笑着,向熊智萍保证以后不再犯这样的错误了,“哎,你没跑出租车,不知道其中滋味呀!每月交足了规费之后的节余才是我们的劳动报酬,不勤快些就挣不了钱。”
为了多挣钱,再偏僻的地方胡旭东都去,这是最让熊智萍不满的。有一次,胡旭东载客去了偏僻的乡下,回来的路上被人拦路抢劫,身上的钱被洗劫一空,车子还被划坏了。那天,胡旭东后半夜才回到家,心有余悸地给熊智萍讲述了路上的遭遇,吓得熊智萍睡意全无。“你这不是找死吗?要真出了什么事,丢下我们孤儿寡母的怎么办?”
面对妻子不依不饶的批评,胡旭东发誓谨记安全第一,再不冒险了。
丈夫遇难后,熊智萍去了他出事的地方——熊猫大道通往石岭公墓的一条偏僻小道。陪同前往的朋友都不禁感叹,深更半夜,这么偏僻的地方,胡旭东为什么还会来?熊智萍痛哭着跪倒在地,声泪俱下:“他肯定是被劫持到这里来的,他答应过我们母女,不再冒险……”
可就是风险这么大的工作,遇害后连工伤赔偿都没有?一想到这儿,熊智萍就痛苦万分。
家人全力支持 毅然挑战“霸王条款”
难道就让丈夫这么白白死去?熊智萍进退两难:索赔无路,就这么放弃又对不起丈夫和自己。熊智萍思前想后,整夜整夜睡不着觉。2006年4月底,经人介绍,熊智萍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走进了四川合泰律师事务所,找到杨海斌律师和张敏律师。
律师告诉她,按照劳动法的理论,出租车公司给司机提供了出租车这样的生产资料,也进行了相应的管理,既然存在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就应当按照劳动法来规范。两位律师说:“即使出租车公司与司机签订的是承包合同,现行法规也不允许把双方之间的关系规范为外部承包关系。因此你丈夫和公司之间其实是建立在事实劳动关系基础上的内部承包关系。所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部门应当认定胡旭东的身亡为工伤。”
听了律师的分析,熊智萍顿感欣慰。但两位律师同时也提醒她,以的哥被劫杀身亡为由向出租车公司提出工伤索赔在四川还没有先例,是否成功还很难说:“大姐,你的坚强、执著让人感动,我们一定尽全力帮助你。这个官司打还是不打,你先想清楚。如果打,我们就为你做风险代理,先不收你的费用,如果官司能赢再说吧。”
打还是不打呢?连律师也无法确定赢的概率有多少,如果胜算不大,还有打的意义吗?熊智萍拿不准主意。她想,问问其他的哥吧,让他们分析一下有没有赢的可能。没想到,的哥们听了都摇头,有的还劝她:“算了吧,全成都的的哥的姐签订的都是承包经营合同,以前还没有哪个出事的哥的姐申请到工伤赔偿的,出事了都是自己负责。遇到好心的公司,可能得到一两万补偿;要是遇到不厚道的,那可是一分钱都没有!”
听了的哥们的分析,刚刚升腾起希望的熊智萍迷茫了。回到家,她痛苦地对女儿胡琳茂说:“难道你爸爸就这样白白死了吗?连工伤补偿都拿不到?”见妈妈痛苦无助的样子,爸爸去世后一直没有流过眼泪的胡琳茂哭了:“爸爸生前那么辛苦开车,还不是因为我读书要花很多钱,可我的成绩没有上去,我对不起爸爸……妈妈,我们分工合作吧,我努力读好书,你全力去维权!虽然没有先例,你也去试一试。如果成功了,也是为其他的哥叔叔开了一条路呀!”
经历这场劫难,女儿仿佛一下子长大了。熊智萍紧紧地抱着女儿,想到以后只有她们母女俩相依为命了,心里一阵揪心的痛。就在这时,熊智萍坚定了维权的决心。
胡旭东的父母得知儿媳的想法,也表示全力支持,并拿出了仅剩的1万元积蓄给熊智萍用作打官司的费用。胡旭东是两老结婚七年之后才得到的孩子,可想而知,这个儿子在老人心里的分量。如今儿子英年早逝,白发人送黑发人,怎不叫人心痛!更让老人难以释怀的是,儿子被歹徒劫杀了,却难以得到补偿。
看着公公婆婆那白发苍苍、痛苦憔悴的容颜,熊智萍的心都碎了。她哭着向两位老人承诺:“爸,妈,不为旭东,不为孩子,我也要为你们坚持到底。”
积极奔走 的嫂走出维权成功第一步
2006年4月27日,熊智萍走出用法律维权的第一步,她委托律师向成都市政务中心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指点她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仲裁。
5月8日,熊智萍向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诉书,“请求确认胡旭东和兰达出租车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在等待仲裁委员会开庭的日子里,熊智萍得到了很多人的帮助,特别是的哥的姐们。在的哥最爱去的网上休闲吧,大家给予了熊智萍大量的道义支持。很多的哥对熊智萍说:“大姐,开庭的时候通知我们一声,我们一定去帮你‘扎’起。”熊智萍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后,并没有告诉其他的哥,她想,毕竟他们还有自己的生活,让他们为自己耽搁挣钱的时间,于心不忍。
6月7日下午,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熊智萍的仲裁申请进行了公开审理。没想到,旁听席上坐满了的哥的姐。他们对熊智萍说:“大姐,感谢你开了这个头啊!我们来旁听,不只是来帮你‘扎’起,也是为自己听,我们也要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
由于出租车公司拒绝接受调解,仲裁委员会决定择日宣布仲裁结果。旁听了双方陈述的理由,的哥的姐们都感觉“申请工伤有望”,不禁欣喜万分,为熊智萍,也为他们自己高兴。有个的哥愧疚地说:“咳,这些年,我们一直任由公司摆布,从没想过要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在居然是‘的嫂’勇敢地走出了第一步,我一个大男人感到好惭愧!”
在等待仲裁结果的这段时间,成都遭遇50年一遇的高温,酷热难耐。琳茂知道,爸爸走后,妈妈时常在半夜里哭,现在,为了争取权益又承受了很大的压力。她劝妈妈:“你去乡下阿姨家避避暑吧!阿姨性格爽朗,你去跟她住一段时间,没准心情就会好起来的。”
熊智萍最终没有去乡下避暑,她要等着结果出来,随时应变。
7月24日,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书面裁定,确认胡旭东和兰达出租车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裁定下来时,熊智萍正在赶往南充,去参加亲戚的葬礼。她在电话里哽咽着说,她不仅为这个裁决结果的公正而高兴,更为成都所有的的哥的姐高兴,因为更多的出租车司机将有可能因此受益。
能够确认劳动关系,也就迈出了取得工伤认定的最关键的一步。律师为熊智萍做了一个核算,如果兰达出租车公司认可这份仲裁,胡家将有可能从公司获得10多万元的工伤赔偿。
然而,兰达出租车公司不服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定,他们在签收仲裁书的15日内,已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对此,熊智萍说,她将继续维护自己的权益,不会去计较最后将是一个怎样的结果,相信法院最终会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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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面对合法权益遭受“霸王条款”的侵害,大多数人因为势单力薄,往往选择沉默。但随着维权意识的增强,法制环境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人敢于挑战霸王合同和霸王条款,并取得了令人惊喜的结果。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霸王条款被推翻:2005年,广州的李先生欲追究开发商的逾期办证责任。仔细研究了买房时签订的合同,他大呼上当:按合同规定,开发商未按时办理房产证,只需按已付房价款0.1%支付违约金。也就是说,一套50万元的房子,如果开发商过了50年还未办理房产证,只需赔500元!最后,法院认为该条款订立的违约金数额过低,不予采纳,判决开发商应按商品房买卖的相关司法解释进行赔偿,违约时间越长,违约金越多。
快递业霸王条款遭挫:2005年,上海市民赵先生将一批货物交由一速运公司运输,结果丢失,速运公司称只能按货运行业的惯例和“规矩”,赔偿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托寄运费的3倍。法院最后判定此为无效条款,判决速运公司按货物价值作出赔偿。
重大疾病险中存在霸王条款:2005年,董宏思在罹患重疾后,保险公司以他的重疾治疗手法不符合保险条款规定为由,拒绝理赔。董宏思一纸诉状将他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保险条款定义“重疾”时规定临床症状还情有可原,对治疗方式还要做严格规定则难脱“霸王条款”的嫌疑。董宏思一审胜诉。
电信霸王条款遭中消协炮轰:2004年3月,电信卡过期余额视为“自动放弃”等电信“霸王条款”遭中国消费者协会炮轰。随后,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开始对电信合同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2005年11月17日,《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和《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出台。自此,一直为消费者所诟病的“电信霸王条款”宣告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