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饶芃子
阿姆姓胡,名淑佳,是我们家的老保姆,她带大了我的两个女儿,和我们一起生活了近八年的时间,那年如果不是她女儿又生了一个小外孙,要她回去照顾,她会在我们家长期住下去。离开我们以后,阿姆一直记挂着我的两个女儿,孩子们长大了,出嫁了,也从没有忘记她。
阿姆原是惠来海边贫苦渔民的女儿,十七岁时嫁给靖海镇一个帮人家卖鱼的人,出嫁时因家里太穷,买不起嫁衣,只好借她表姐的一套红衣服穿着到男方家去。几年后丈夫因病去世,留下一子一女,那时她才23岁,年纪轻,容貌姣好,许多人看她拖儿带女,生活凄苦,劝她改嫁,她执意不肯,还把平时用的水粉、镜子和花头巾等,捆在一起丢进村边的河里,并发誓从此不再照镜子。她靠着自己的两个肩膀,给人家挑东西,硬是把一对儿女拉扯大。
阿姆来我们家,约在1968年四、五月间,那时“文革”的最大风暴刚过,我已被“解放”出来,大女儿很小,小女儿即将出生。不久,我的小女孩诞生,阿姆细心地照料我,就像亲妈妈一样。但没想到我产假刚满,红卫兵就来通知我去参加“学习班”,这种“学习班”是带有强制性的“思想改造”性质,要集中住宿,白天劳动,晚上写思想检查,检讨自己的人生观、文艺观等等,不准请假,不能回家。我爱人是工程师,当时已随科技系统下放博罗农场,家里两个小女孩就全靠阿姆照顾。阿姆尽心尽力,没有半点埋怨,她想我必定很记挂家中的孩子,有一次,听说我们在校园的花圃劳动,就有意带两个小孩在花圃的周围走来走去,意思是让我看看孩子,我远远地看她背着小的,牵着大的,绕着小路慢慢地走,孩子无知,我的心在流泪,从心底里感念阿姆的这种体贴。“学习班”结束,要下干校,我回家收拾行装,想到又要和两个孩子分开,小女儿才五个多月,很是难过。阿姆见我伤感,便劝我要保重身体,还说:“有大人在,孩子就好。”后来我们的邻居告诉我,那段时间,有时红卫兵来家里抄查东西,阿姆便拿出自己“贫下中渔”的居民证跟他们论理,保护我们两个女儿不受惊吓。她还曾对他们说:我和我爱人都是好人,好人会有好报,不会一辈子受冤枉。如果学校停发我的工资,她就带两个小孩回惠来靖海,捕鱼抓虾养她们,等度过难关,我们会知她的情的。我听了这些,内心很是感动。
阿姆人穷志不穷。我在干校一年,回家数次,每次回来总听到邻居夸我们阿姆如何好,还有关于她拾金不昧的事,说有一次,她背着我们小女孩到市场买菜,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数目不少的钱,她马上交到附近的派出所;又有一次,她带小孩在操场玩,拾到一块手表,那个时候手表属于很贵重的东西,但她很快就交到学校的家属委员会,回来还很高兴地告诉邻居们,说她交上去了,家委会的同志在本子上登记了,希望那个丢失手表的人能领回它。邻居的几位老太太听了,对阿姆都十分敬重。
阿姆不会说太多的道理,但她总会在行动上表现出她的慈爱和对人的关心体贴。在我下放干校期间,我把家里的银行存折和不多的现款都交给她。因她语言不大通,还请邻居汕头籍奶奶每月和她一起去财务处领工资,然后由她安排,她不认得字,不会记帐,就把每月用剩的钱用红纸包起来,依次排列放在抽屉里,等到我回来就把这些红纸包交还给我。1969年冬天,我从干校调回来,阿姆领着两个孩子来校门口接我,我看两个女儿都穿着不合身的全新大红毛衣。我向来很注意女儿的穿戴,从没买过这样的衣服给她们,不知阿姆从哪里弄来这两件衣服,但看她们三个都似乎很高兴的样子,不想马上询问。到家以后,阿姆叫她们姐妹站到我面前,问我:“你觉得她们穿的毛衣好不好看?”我说:“颜色可以,就是太大太长了,你从哪里找来的?”她很得意地告诉我,这是她从家里日常费用节省的钱买的毛线,请隔壁上海婆婆给她们织的。大女儿也争着说阿姆如何带着她俩到石牌商店买毛线,还催促上海婆婆要快点织,赶着在我回来前织好,并交代她们先不要告诉我,好给我来个“欢喜”。这就是我们家的阿姆!这两件毛衣我回来以后孩子们已很少穿,但是珍惜阿姆的这份情意,我一直没有把它拆掉重织。阿姆的这次“杰作”,至今仍是我和孩子们心中具有“经典性”的记忆。
阿姆在我家这么多年,我从来没看过她照镜子,带她上街,每次见到镜子,她总是低着头走过。我的小女儿小时知道她不照镜子,调皮的时候就拿镜子在她面前晃一晃,她便害怕地走开,女儿就追着她嬉戏。“文革”后期,暨南大学停办,我们搬到华南师范大学住,要给她做一个临时身份证,动员她去拍照片,她首先问的是要不要对着镜子,我说不用,拍照片时,别人看到你,你看不到自己,她才肯跟我到照像馆拍照。等我把照片拿回来,她一看就不断摇头,说那不是她,她怎么会变成这样?接着就大哭一场,因为她记忆中的自己,还是年轻时候的样子。那张照片让她告别了过去,认识了自己的今天,尽管如此,阿姆依然回避镜子,像以往一样。
阿姆的儿子生存环境不好,她在我们家总是省吃俭用,把大部分工资寄回农村养家。阿姆穿的是传统的大襟衫,宽大的裤子,这种衣服在街上已买不到,每逢过年,我都会买一两块布料给她,她就请人裁剪后自己用手工缝制。她特别喜欢灯心绒,我就买灯心绒给她做上衣,黑色的、深蓝色的、咖啡色的,她都视为贵重的礼物,十分爱惜。有一年,她看到隔壁的老保姆七姐买了一对尼龙袜子,非常羡慕,因为当时的尼龙袜子还是很新鲜的东西,她回来就坐在我旁边跟我说:“我什么时候也能买一对这样的袜子就好了。”我记住了这件事,到过年的时候,我剪了一块黑色的裤料,还买一对黑尼龙袜子送给她,她高兴得到处拿给人看,令我很不好意思。谁知道她刚穿了一次,洗后晾在外面,就被小偷偷了。阿姆十分伤心,搬了一个小凳子坐在公共的院子里大哭,骂那没有良心偷她袜子的小偷。我从外面回来,看到院子里围了许多人,几位老太太正在劝说她,我弄清原由,扶着她回家,说以后再买一对给她,但她不愿意让我破费,却又念念不忘那对黑色的尼龙袜子,闲时常唠叨这件事。
小女儿逐渐长大,我们送她上幼儿园,阿姆心里很不快,老担心小孩离开她吃不好、睡不好,几次在我面前说,小孩跟着她好好的,为什么要花钱上幼儿园?又怕她在幼儿园里受委屈,每天买菜回来,阿姆总要到幼儿园门口张望,或到我女儿课室的窗口去看。下午去接小孩回来,也总是提早半个小时在门口等。有一次,我的小孩太顽皮,上课时不守规矩,被老师罚在大厅和几个孩子一起“站堂”,阿姆看到了,就冲进去找老师,说孩子太小,不能站堂,老师说这是园里的“纪律”,她说,是纪律,我没意见,小孩是我带大的,她有错,是我没带好,由我来代她站,然后她自己就去站在那些孩子中间,叫我女儿坐在旁边,惹来许多孩子围观。老师见如此,叫阿姆别站了,带我女儿回家,阿姆说,是纪律,就要站够时间,不能提前回去,就这样一直站到放学。此事从幼儿园传遍了家属区,成为“奇谈”、“美谈”。还有一次,小女孩病了,不肯喝中药,我爱人气坏了,要打她的屁股,阿姆看到这个情景,就用身子去挡我爱人的手,最后自己手里受了一点伤。我的一位好友梁老师用单车搭她去给医生看,医生说:“咦,你老太太怎么伤在这个地方?”她就讲:“我去买菜不小心碰到的。”回来后梁老师把她的话告诉我,我对她说:“你应该说我们打孩子错手打伤了你。”她说:“那可不好,会造成误会,传歪了还以为你们打保姆,冤枉了好人。”可见她是把我们当成自己的亲人维护着。
我在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任教时,经常要带学生外出“开门办学”。每次外出,我都把私章交给她,要她到时候去办公室领我的工资。有时系里的同事知道我出差,也会送到家里来给她。有一次,一位姓郑的潮籍老师热情地给她送工资来,因我事先没有交待,她又不认识他,就坚决不肯接收,还说:“我不认识你,你送来的钱我不能收。”弄得那位老师十分尴尬。我回来后,郑老师告诉我这件事,我就专门请他到家里来跟阿姆认识,她拉着郑老师到窗前就着阳光看了又看,笑着道歉说:“你长得很面善,那天晚上我没看清楚,把你得罪了,真对不起哦。”
阿姆还乐于助人。我们系有几个年轻教师还未成家,有时校园的鱼塘干塘,会给每位教师分一些鱼,阿姆就叫他们把鱼送来,用我们凭户口本配给的油,帮他们煎好送回去。她常说:“离家的人困难啊,我们有这个家(她是把我们的家当她的家),就理该多一点帮助人。”阿姆经常会帮助那些比她更老的老人,凡是那些老太太有什么事来找她,她都会立马就去帮忙。老太太有病,她扶着人家去看病;老太太拿不动蜂窝煤,她去帮人家托;老太太的孙子调皮,抓不着,她去帮她追回来。总之在我们的宿舍里,阿姆的美名传遍那个家属楼。
但是阿姆的命苦,女儿把她接回去以后,日子并不好过,她在海边的小渔村过得别别扭扭。阿姆不认识字,不会给我们写信,有时她家乡来了一两个渔民,会给我们带一点口信,我们才知道她回家后的处境,于是定期给她寄一些钱。有一次,她和她的孙子狗精跟着渔船到广州来小住,她告诉我,过去我给她的被褥都旧了、破了,我爱人就重新给她购置了一套,还给她一些现款,回去的时候,我的大女儿把她当月的工资拿了一半出来,小女儿那时在大学读书,也从她获得的奖学金中拿一些出来,然后给阿姆用布缝了一条裤带,把这些钱放在这条布的裤带里,帮她束在腰间,随船回去。
我们没有去过阿姆的家乡,据她家乡来的人说,阿姆家的厅堂上一直挂着我们全家的照片,还有我两个女儿小时的照片。近几年,听说阿姆年老有病,行动不便,我们便寄钱给她儿子,要她儿子请医生给她诊治,她儿子也常常在收到钱之后来电话,给我们说一点有关她的消息。前年,我和爱人想到阿姆已经90多岁了,曾经打算到靖海去探望她,但是由于工作繁多,终未成行。今年春节的年初六,她儿子给我们来电话,说阿姆走了,叫我们不必再寄钱回去了。我一直因为没有抽时间去看她,而非常自责。因为阿姆在我们家里就有如我们的亲人,她的远行对于我们来讲,也如一个亲人和我们永别了,我们全家都希望她在天庭安息。
2006.7.6于暨南园
作者简介:饶芃子,女,暨南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文艺理论家。现为中国世界华文文学学会会长、中国比较文学学会副会长、中国作家协会文艺理论批评委员会委员。曾任暨南大学副校长、暨南大学学位委员会主席。是广东省第八届人大常委,广东省作家协会第四届、第五届副主席。1992年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