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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家庭论坛基本情况

2006年11月15日,由家庭杂志社倡议,联合《现代家庭》、《家庭生活指南》、《爱情婚姻家庭》、《家庭教育》、《恋爱婚姻家庭》、《祝你幸福》、《爱人》7家期刊负责人,利用全国文化综合类期刊研讨会之机,相聚上海,就如何利用媒体优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家庭与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与会各期刊负责人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描绘了和谐社会建设的宏伟蓝图,必将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引亿万人民的行动纲领。作为以促进家庭文明建设,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为宗旨的期刊,理应主动把握机遇,紧紧围绕“和谐”这一中心和主题,更加积极主动地反映和正视当代婚姻家庭领域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庭美德,倡导社会主义家庭的核心价值理念,营造和谐家庭氛围,最大限度地增加家庭和谐因素,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和谐做出不懈努力。

为此,8家期刊的负责人商定:在服务家庭,造福社会的宗旨下,本着公益性、非盈利和开放性的原则,共同发起组建“和谐家庭论坛”,联手打造一个新型的媒体联合体,并利用这一平台开展理论研讨、调查评选、公众讨论、专题培训等丰富多彩的公益性活动。大家认为:把各个期刊所拥有的影响力和优势在一个目标下集合起来,拧成一股绳,必将更好地为家庭和谐创建活动推波助澜,同时,也一定能够促进自身的可持续性发展,为提升期刊的品牌形象起到积极作用。作为开放性的“和谐家庭论坛”,期待着更多同仁加盟,壮大声势。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全国妇联名誉主席,彭珮云,中宣部原常务副部长、中国家庭文化研究会会长徐惟诚等,非常赞赏“和谐家庭论坛”的宗旨,欣然同意担任“和谐家庭论坛”的名誉主席和名誉副主席。

我们曾设想将“和谐家庭论坛”注册为全国一级学会,由于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的条件限制,现暂考虑挂靠在全国妇联属下的中国家庭文化研究会,以此搭建“和谐家庭论坛”的平台,更好地开展各项活动。

组织机构

一、倡议单位:家庭杂志社

二、发起单位:家庭杂志社(广州)、现代家庭杂志社(上海)、家庭生活指南杂志社(黑龙江)、爱情婚姻家庭杂志社(湖北)、家庭教育杂志社(浙江)、恋爱婚姻家庭杂志社(安徽)、祝你幸福杂志社(山东)、爱人杂志社(陕西)

三、名誉主席:

彭珮云(九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全国妇联名誉主席)

四、名誉副主席:

徐惟诚(中国家庭文化研究会会长、中宣部原常务副部长)

关 涛(全国妇联原书记处书记、中国家庭文化研究会副会长)

杨伟光(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主席、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央电视台原台长)

五、顾问:

邓伟志(全国政协常委、教授)

巫昌祯(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石 峰(新闻出版总署原副署长、中国期刊协会会长)

张伯海(中国期刊协会顾问、原会长)

六、专家组成员:

陈一筠(中国社科院研究员)

王震宇(中国社科院研究员)

潘允康(天津社科院研究员)

潘绥铭(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徐安琪(上海社科院研究员)

叶文振(厦门大学教授)

李明舜(中华女子学院教授)

蔡禾(中山大学教授)

毕淑敏(著名作家)

赵忠心(北师大教授、家教专家)

李洪曾(上海教科院研究员、家教专家)

著名 婚姻家庭心理咨询专家两名(暂缺)

决策机构

一、秘书长单位:家庭杂志社

二、秘书长:徐春莲 (广东妇联兼职副主席、中国期刊协会副会长、家庭期刊集团管委会主任、家庭杂志社社长)

三、副秘书长:

孙小琪(上海市妇联兼职副主席、现代家庭杂志社社长)

项光荣(安徽·恋爱婚姻家庭杂志社总编辑)

李厚才(黑龙江·家庭生活指南杂志社社长)

李基泰(湖北·爱情婚姻家庭杂志社社长)

朱李平(浙江·家庭教育杂志社总编辑)

郝岚峰(山东·祝你幸福杂志社社长)

曾 博(陕西·爱人杂志社社长)

办事机构

一、和谐家庭论坛办公室:设在家庭期刊集团家庭研究中心

二、办公室主任:郑晨(家庭研究中心主任)

三、办公室副主任:刘忠义(驻京记者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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